应该没有问题的,有下限是28岁,上限没有。建议:还是去养老院养老。
2010年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与申请流程
一、购买经济适用房所需条件
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才可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郑州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夫妻双方收入不超过郑州市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
3.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
4.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5.单身或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记录
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1、2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标准建筑面积,家庭成员2人的为80平方米,3人以上的为10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填写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表,并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家庭年收入证明(尚未组成家庭的,提供个人年收入证明);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才可申请领表。
年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或者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
购买郑州市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
答:根据郑州市的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限购1套经济适用房: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3.8万元(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没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年收入不超过1.9万元的,可以购买1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进行购房资格审查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进行构房资格审查时,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B5纸复印各一份);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未婚证明,未婚证明由区民政部门或社区开具),工资收入证明(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由单位出具,私有企业、个体、无业、下岗人员出具证明,需加盖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公章)。
购买经济适用房分为8步:
1.到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房地产大厦十楼,政策咨询、投诉电话:67182872)领取或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签章;
2.持有关资料到中心审核备案;(1.户口簿和身份证;2.家庭收入证明,尚未成家的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外地迁郑人员需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 具的相关证明。)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
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公示的房源情况后,购房人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
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
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
7.购房人持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
8.购房人到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交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