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是一个直指“房价要降”的信号。
客观的讲,“一城一策”的施行,并不一定就指要将一个城市的房价降下来,而是一个城市根据自身房地产发展状况及房价情况制订有关政策。与以往不同的是,在政策设计上,地方拥有很大的自主权,但城市政府要负主体责任,如果政策失灵预期目标未达,地方则要被问责。
从楼市调控来讲,“一城一策”是楼市调控的“升级版”,原来一些热点城市实施的调控政策几乎是“标配版”,主要以北上深为政策风向标或者根据一个省的整体部署,跟进限购、限贷、限价、限售和限商住等政策。而“一城一策”地方有了政策组合更多的自主权,以目标为指向,政策运用会更加灵活。
2018年已经过去了,题中所指的的16个热点城市,在一年中,只有厦门一个城市一手房房价下跌了,其他的城市都是涨。而厦门下跌的原因也只有一个,就是原先涨得太猛了,猛到一个二线城市达到了准一线城市的房价,甚而超越了一线城市广州,时常出现在城市房价排位第四的位置,房价水平只比北上深低,现在需要进行补跌。
杭州、宁波、福州、厦门、长沙及成都等六个城市此番施行“一城一策”,其目标设定不会跟住建部提出的“2019年,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偏离,这一点从这个城市宣布执行“一城一策”时,已有表态。
应当说,“稳地价”对“稳房价”是相当关键的要素。而“稳房价”的意思并不是指降房价,而是令房价趋于稳定,不会大涨也不会大跌。可以注意到,本轮楼市调控,在房价稳定的情况,持续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趋于完善与全面落地。构建中的长效机制,包括推动房地产税出台。
谢邀。房价不是要“降”了,而是要更加“稳”了!
1、2018年,在国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背景之下,各地不仅纷纷出台调控政策,还在落实上下了功夫,全年看,房价上涨的势头被遏制住,尤其2018年下半年以来,包括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在内的诸多城市房价实际上有所下降。
2、在2018年底召开的全国住建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长提出要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那么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在哪里呢?显然暴涨和暴跌就容易产生风险,唯有温和上涨、价格稳定、温和下跌才不会产生风险,当然最好的方式是温和下降,因为房价相对于国民的收入水平来说实在是有点高。
3、但是国家这么大,我们有那么多城市,每个城市的建设情况、经济情况又是不一样的,所以要坚持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具体说来就是“一城一策”了,比如题主提到的福州、厦门的城市,当地政府都编制“一城一策”实施方案,而“一城一策”让地方政府调控有更多灵活性,避免统一调控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城市围绕总体调控目标,根据自身实际进行微调,可能有些地方会收紧,有些地方则会适当松绑。
4、有政策松绑的,比如前段时间杭州的政策就出现了变化,杭州的贷款政策也多次微调,比如,外地户籍家庭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购买住宅的,自购房之日起36个月内连续24次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允许出现累计补缴3次的情况,但不得断缴。还有一些银行规定,在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的情况下,延长老年人购房的贷款年限,可以贷到80岁!
5、有政策趋紧的,比如成都就出台了公积金贷款新政,不仅认房又认贷,还对贷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更加严格了。比如汕头市要求住房公积金购房的区域仅限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比如长沙市要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限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这些都是要求更加严格的信号,自然对当地房地产销售是不利的。
个人感觉,“一城一策”显然是更务实的政策,毕竟各地的情况不同,一刀切的方法弊端很明显。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再也不用担心将来辛苦一年攒的钱还不够房价的涨幅了,房价未来将进入“稳”的节奏中,同样持有房产较多的人也不必担心房价大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