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二手房,已过完户,银行已经放尾款给卖方,然后卖方耍无赖不做物业交割怎么办?
其实,这个事情应当是对题主没有任何影响的事。原业主不愿意输办理物业交割很好啊,让他继续缴纳物业费。如果不缴纳,就让物业起诉他,到头来,让他来求你去办理物业交割。
事实也是,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很多,包括缴纳物业费、承担业主各项任务,如果业主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物业也可以去找原业主。因为,物业没有过户,题主可以不承担任何物业方面的责任。
所以,对题主来说,可以向原业主发出书面要求,请他协助办理物业过户。书面要求一定要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寄出,以留下证据。同时,把信件同时交给物业王封,以让物业也有备案,让物业继续向原业主收取物业费。物业也可以用挂号信的方式给原业主发缴纳物业费的函。如果对方不缴纳,就起诉。如此一来,即便原业主想耍赖,也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不要怕,房子是你的,物业费让原业主缴纳,好事。他一定会主动来找你,还会求你去办理手续的。
我们买二手房时没有出现这个问题,也没有留尾款,到现在燃气公司卡上的名字还是老房主的,不过供电卡的去更换了。
当时也出现了一些小问题,原房主说新房子那里虽然交房入住了,但是还没办法迁户口,所以户口需要留在这里,反正我们也不着急钱过来,就答应他暂时留下,但是时间不能太长,结果这一留就是四五年的时间,后来我们跟他说孩子要上幼儿园小学,户口必须迁走了,还好没有那么严重,他们最后把户口迁到了儿子家的房产上。
但是也有说话不算数的地方,地下室看的时候有好多大铁架子,放置杂物很方便,他们说自己不用也不处理,留给我们用吧,结果交房时里边除了乱七八糟的东西外,铁架子居然没了!其实他们卖掉并不值几个钱,但是我们再买就贵了,来回折腾也麻烦,关键是没有诚信。中介说口头上说的不管。
所以,签订三方合同时一定不要麻烦,所有约定的事情一定要落实到合同上,哪怕芝麻绿豆大点儿的小事儿,而且必须留尾款,也就是中介公司的尾款,否则到时中介绝对会一推六二五啥也不承认啥也不管。
最后的最后,如果原房主就是不配合,那你可以拿着自己的房产证身份证和交易凭证到物业办理手续,如果还不行就可以走法律程序了,从买房交割那天起算你的,其余的该找谁去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