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一房二卖”的新闻占据了各大头条,《三湘都市报》报道了长沙李先生、郴州周女士的遭遇后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对于法院“退一赔一”的判决,网友直呼“判的好,还可以罚的更狠一点”,也有人提出了得学会更多方法辨别“一房二卖”。
请律师分析合同存在的风险
无论是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在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前,有条件的购房者可以请律师分析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修改建议,这样不但能有效防止和避免对方“一房二卖”,更能避免陷入诸如延期交房、延期办证、房不对版、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合同履行风险。
发生“一房二卖”后应当如何应对?
首先,预防是关键。但是,购房者若真的陷入“一房二卖”陷阱,得先向住建部门反映情况,由住建部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购房者应当积极收集证据,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
“一房二卖”,房子到底归谁?
关键要看该房屋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如果第三人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是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此时购房者只要起诉开发商要求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即可。
若第三人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那么房屋就属于其所有,在法院没有判决第三人与开放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前提下,购房者不能取回房屋。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该合同并且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一房二卖”这样恶意的违约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用司法解释的形式确立了惩罚性赔偿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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