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对房价过快增长的长效监控机制,也就是大家说的大连房价限购令;从这次的限购令来说,有以下几点:
第一、不能涨价
实行价格备案并直接录入网签备案楼盘系统;有效地对所有房源价格进行无死角的监管;那么有人说了,过去我们的价格也是备案的啊,但是这里的备案与以往说的备案是有不同的,原来的价格备案是预售价格备案,现在增加了网签环节的备案价格比对;这个点上对房价随市场波动变化,增加了一块天花板,也就是说你做了最高限价,你所购买的房子的最高价格就是备案价;这样的话,可以说有效遏制了开发商的价格调整随意性。
第二、最低价格
对于近期成交未备案的的房源给与了明确的指示,但仍留悬疑,原文如下:“在2019年5、6月份已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6月份最低价格;在5、6月份未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月份之前最近成交月份的最低价格。”这里对5、6月成交未备案的情况做了特别处理,就是限定了价格,以短期可参考的最低价格为基准,重点突出最低价格,意思很明白了,就是限制短期价格波动,即限制了价格上涨,同时也对降价降多少的问题给与了参考。(不过这里面有两个关键词,“同质可比”,对这一点可能很多人的理解都有所不同吧,什么叫同质可比?参照物是什么?和谁比?所以这一点可能执行起来的难度还是很大的,具体后期如何执行,让我们拭目以待;)
第三、降价底线
本次对于后市的降价底线也给与了明确的限制性条款,原文如下:“对本通知发布后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项目,建立价格核算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成本、税费、利润等进行核算,按照一房一价制度申报房源价格,6个月内不得调整申报价格,6个月后可申请下调申报价格;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且价格下浮不得超过5%。”这一条就厉害了,非常明确的告诉你,你不仅不能涨价,还要降价,而且降价的幅度不得超过5%;有些朋友可能就不能理解5%这一点,为什么限定在5%呢?我想这就是稳定市场的办法,假如不限定这一句的话,那么会不会有开发商降价10%、15%呢?这样的话,你让前期购买的人情何以堪呢?所以作为政府调控,就一定要有一个稳定的措施,那么增加上这一句5%,就等于缩小了市场降幅,对于中短期的市场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体来说,本次的大连限价令我们可以看出其主导意见就是:第一、限价;第二、降价;第三稳定价格;我认为这一政策实施将会有效稳定市场、并对中长期市场给予了降温处理,有利于刚需,有效遏制炒房客的投机空间!
买不起的永远等跌 真的跌了也乱不到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