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签这样的合同,在第二家公司未支付全部款项之前,绝对不要过户,一旦过户登记,该店面就是第二家公司所有了,你追要剩余的三分之二款项可能有些麻烦!
2、你所要买卖的店面上有一个租赁合同,问题比较复杂,简单说来:
a、就算你想卖店面,但第一家公司在剩下的两年内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只要他在这短时间内,不同意搬,谁也无权要求他搬离。
b、你卖店面时,应当要将出售情况告诉第一家公司,当第一、第二两家所出的价格一样是,第一家公司有优先购买权。这是有法律保障的。
3、我的建议:a、通知第一家公司,告知其出售价格,其若愿意购买,则必须卖给他。
b、如果他不愿购买,则要和第二家说明租赁事宜,并且在第二家没有支付全额价款之前,绝对不要过户。
c、不管谁买了你的店面,要详细告知其你的店面的情况。
4、有问题继续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