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沽,别称台登,四川省冕宁县下辖镇。位于安宁河与孙水河交汇处地带,距冕宁县县城37公里、凉山州府45公里、青山机场35公里。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素有“攀西第一镇、灵关古道上的明珠”之美称。全镇幅员面积106.7平方公里,城镇建城区面积3.2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4个社区委员会,59个村(居)民小组。成昆铁路、108国道、雅攀高速公路(现京昆高速)纵贯全境,方便的交通使泸沽成了凉山州北部数县、甘孜州九龙县、雅安市石棉县等地的物资集散地,是攀西地区工矿商贸重镇之一。
2014年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聘工作人员公示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