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强项,但是往往在实际工作当中却存在着太多的能力重叠现象,所以大家既然已经被大部分业主推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最为关键的要有一颗为小区业主服务的热心。目前绝大多数“业主委员会委员”都是“兼职”,在工作中没有那种给人家打工的压力,但是同时也缺乏一种工作的动力。所以说要真正的做好很不容易。因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有很多是“吃力不讨好”的典型问题,比如说:有的业主要改变房屋主体格局(特别是对建筑外墙、承重墙、公共设施……),不遵守小区“业主公约”的相关规定,例如:对于小区绿地随意践踏、停放车辆不遵守规定……,本来这些问题已经在购房合同上明确说明不可以(国家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却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而侵占别人的利益。
这一小部分人在物业管理上往往只能是“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因为小区物业公司虽然有管理权利,但是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权利,而且在实际工作当中许多问题又都是小问题,比如说:侵占小区消防通道占位停车不听劝阻,随意破坏小区公共卫生等等行为,上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人家不屑一顾,物业公司不制止则又看着小区其他业主的权利在随意践踏。所以许多物业公司真得很盼望小区“业主委员会”早日成立,通过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的相互合作提高整个小区的管理水平和小区全体业主财产的保值增值,良好的居住环境是广大业主最切身的利益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