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下辖街道办事处包括普基镇、荞窝镇、螺髻山镇、永安乡、向阳乡、文坪乡、黎安乡、花山乡、东山乡、大坪乡、辉隆乡、洛乌沟乡、雨水乡、甘天地乡、洛乌乡、孟甘乡、特兹乡、吉乐乡、特口乡、耶底乡、夹铁乡、瓦洛乡、哈力洛乡、菜子乡、祝联乡、刘家坪乡、月吾乡、特补乡、五道箐乡、特尔果乡、大槽乡、马洪乡、洛甘乡、红莫依达乡。
普格县附成小学是否有教师住宿
有。普格县附城小学校,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企业注册资本678.98万人民币。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普格县附成小学是有教师住宿的,宿舍为标准8人间。
普格县的历史沿革
普格,彝语意为山垭口下的草甸子,彝族群众称普基,普格即由普基转音而得名。
战国末至西汉属邛都(今西昌县)。据《史记・西南夷列传》记载:“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此皆锥结、耕田、有邑聚”。
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111年)置越西郡,普格为越西郡辖地。唐末入南诏,为阿都训,隶建昌府。
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年)自立,至元十八年(1281年)设千户,后升军民总管府,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府罢为里州,属建昌卫。明初袭元制,为里州,属建昌卫军民指挥使司。
清雍正六年(1728年),改建昌卫为宁远府,普格阿都正副长官司均属宁远府。光绪二十年(1897年)在普格设警佐一员,宣统元年(1909年)宁远府把府移驻普格。
宣统二年(1911年),组建普格乡,属西昌县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普格设县佐一员。民国三年(1914年),把普格阿都土司辖区划为西昌县的分县。
1950年3月25日,普格解放,设治局属西昌署辖,1952年普格由西昌专区划归凉山彝族自治区,同年正式成立普格县人民政府。
2003年7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3]23号)批复同意普格县雨水乡人民政府驻地由大坪村地俄各迁至西普中队。
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4]46号)同意:采乃乡更名为刘家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