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看好的二手房,要求查房产证合情合理,业主要求交诚意金也是担心客户没诚意,也不会轻易提供房产证信息。
这种情况下,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建议双方都要很有诚意的坐一块谈妥价格和一些具体合同等信息,然后一块去房管局查一下,很快的,没问题就交定金,业主房子没事儿不会拒绝跟客户谈价格的,去房管局顺便查下房产证信息也耽误不了双方多长时间,业主亲自带着去,信息也不会泄露。如果什么都没谈呢,就查房产证信息,也没啥大必要,价格认可了吗?双方对于买卖的细节都认可了吗?
在双方还没有谈的情况下,想要先查房产证信息,业主如果信任委托的中介,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中介就可以代为去房管局查询,客户跟着去了解就清楚了,业主可以不用出面。
业主谁都不信任的话,有时间可以三方一块去房管局查一下,但一般这种情况业主都不太乐意,谈都没谈呢,就查房产证,有没有诚意买啊,如果所有客户都这样,岂不是把业主累死。
接下来是客户这边,客户交点诚意金给到中介,签署相关协议,部分业主这时候也还是能接受的,这足矣提现客户的诚意了。
如果业主要求必须自己先拿到钱再去查房产证,那这套房子不买也罢,如果真有问题,定金怎么能保证退回来?中介也没辙,房子没问题的业主,要求也不会太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