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的条件:
保障对象: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80%的城镇居民。
保障形式:对处于最低保障线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收入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40%的,加大廉租房实物配置力度,到2010年,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全部落实到位。
对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收入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80%的,如购房,每户给予货币补贴8万元。
对无力购房的家庭提供公共租屋,租金比廉租房标准稍高,比社会房源租金低。
申请需提供材料:
1、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程序:
1、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由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时应提供户口簿、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09年什么时候能办,可与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联系。
常州经济适用房政策?
怎么个补法? 买房补贴8万,但不是现金
昨日上午,常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界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常州市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三个目标任务:通过货币化补贴的方式,年内全部解决10000户左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货币补贴;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年内全部解决近4000户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用两年时间解决4000户左右虽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又买不起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的“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该意见将从3月1日开始实施。
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经适房保障采用了“货币补贴”的方式,据了解,这种保障手段在沈阳、长沙等少数城市已有先例。
按照具体实施流程,满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购房者,可以获得每户8万元的补贴,在市区范围内选购新建成套普通商品房。“所购住房在面积和价格上要符合普通商品房的要求,在地域上不做具体限制,只要在市区规划范围内即可,中心城区的补贴对象可以到新北区、武进区、戚区购房,武进、新北、戚区的补贴对象也可来中心城区选择购房,自由度更大。”常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说。
关于每户8万元的货币补贴如何支付和使用有着明确的规范,货币补贴资金将不会直接发给补贴家庭,而是拨付到所购房屋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符合条件的购买者会得到一份由相关部门发放的资格认定书,购买房屋时,可凭该资格认定书获得补贴,而货币补贴则由购买者以授权委托的形式,由开发商办理领用”。另外,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的保障对象,应在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在市区(含武进、新北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新建成套普通商品房一套。3个月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资格认定书作废,今年不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