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晚间,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徐州市加入“两集中”供地城市阵营,一年供地不超过4次;建立土拍熔断机制,溢价率超50%的,停止竞价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买人;同时,根据土地供应情况,制定商品住宅的最高成交价等。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在去年八条调控措施的基础上,现结合实际,实施“323”调控新规,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23”是指三项平稳机制、两个专项整治和三条利民措施。三项平稳机制包括实行土地供应“两集中”、 建立土拍熔断机制严格价格备案管理;两个专项整治包括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和开展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三条利民措施包括切实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合理平衡成品住房比例和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徐州市将实行土地供应“两集中”:集中发布公告,全年发布住宅用地招拍挂公告不超过四次,每次供地不低于1000亩,时间间隔、地块数量和区位要相对均衡;集中组织出让活动,挂牌公示结束后,交易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建立土拍熔断机制。土地招标拍卖过程中,当溢价率达50%或超过设置的最高限价时,中止网上竞价,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徐州市要求,严格价格备案管理。实施同区域价格管控,根据土地供应情况,制定区域年度商品住房最高限价。
同时,徐州市将开展两项专项整治。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加强信贷资金用途审查和流向监测,严厉查处经营性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
开展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徐州市称,将切实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建立完善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并上线运行,提高公积金贷款办理速度。及时受理领军人才和专门人才购房贷款申请并按政策放宽贷款限额。
合理平衡成品住房比例。对新建商品住房,通过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将成品住房比例控制在40% ,其余部分为非成品住房,让群众有自主选择的权利,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上半年启动实施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公租房、长租房(优租房)项目建设。其他县(市)区参照主城区做法,编制工作计划,相继启动公租房、长租房(优租房)项目建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原题:《徐州楼市新政:土地“两集中”供应,政府制定新房成交最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