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一、中医诊所备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2、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4、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5、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6、消防应急预案。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办中医诊所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3、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4、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