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突出贡献人才须在2005年至2007年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现代管理、工业农业等领域或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要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在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解决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推动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2、以自身的学术、技术实力或影响力,对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被社会所公认。2001年、2004年获得突出贡献人才称号的不再参加这次评选活动。名额不超过5名。对象为在温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工作人员。
参评拔尖人才的男性、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和52周岁,并在2005年至2007年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主要完成者,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2、获得发明专利,或四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其研究成果已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在完成省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中起到关键技术指导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4、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且获得省优秀论文二等奖(含二等奖);或出版2部(含)以上专著,且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在教育卫生、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运动、企业管理等工作中,成效显著,被公认的我市某行业代表人物或学科带头人。6、在其他行业有特殊才能,作出特殊贡献,在市内有重大影响。连续3轮(含)以上被评为拔尖人才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名额为50名。对象为在温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外地受聘在温工作1年以上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参评551人才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第二、三层次人选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应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是技工人员的,应同时具有技师资格和高中以上学历。须为现受聘从事科技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在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工人员,重点为轻工、海洋开发、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机电一体化、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新型材料等学术技术领域以及适应我国加入WTO新形势要求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的优秀中青年科技、管理、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