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
选聘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
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高质量发展,烟台市决定实施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面向上海交通大学等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重点院校,定向选聘100名优秀青年干部人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专业需求
(一)博士研究生:2019年全日制应届博士研究生。
专业要求: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教育学原理,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要求以最高学历就读专业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2019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附后。
(三)本科生: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专业不限。
二、选聘数量
烟台市共计划选聘10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40名,本科生50名。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截至2019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27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要求在24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六)博士、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
(七)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预选(笔试)及现场资格审核、面谈交流(面试)及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有关方式组织;本科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组织。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8日8:30―3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入2019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硕士研究生须选择预选城市。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于3月7日17: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初审通过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于面谈交流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2019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报名表》(简称《选聘报名表》),到学校加盖相应公章,在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
初审通过的本科生,须于3月17日笔试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和《选聘报名表》。
(二)预选(笔试)及现场资格审核
1.预选。通过资格初审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谈交流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硕士研究生根据报名人数多少情况,确定是否通过一定形式进行预选(预选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本科生)。通过资格初审的本科生实行考试的方式选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9年3月17日
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设在烟台市。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面试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布。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本科生)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3.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在面谈交流(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校审核盖章的《选聘报名表》(本科生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面谈交流(面试)及体检
面谈交流(面试)计划安排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来参加面谈交流(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烟台市有关政策享受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
1.面谈交流。博士、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面谈交流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分别按照博士、硕士研究生选聘数量的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面试(本科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本科生选聘数量的1:1.5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一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3.体检。面谈交流(面试)后第二天,组织所有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公示
组成专门考察组,到体检合格人选所在院校进行考察,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根据面谈交流(面试)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并研究确定岗位,安排到岗工作;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分批办理聘用手续(12月底前),本科生于7月底前一次性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选聘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五、培养管理
(一)岗位安排。所有选聘人员列入市直事业编制,由烟台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博士研究生前2年安排到县(市、区)政府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硕士研究生前2年安排到乡镇(街道)挂任科技副镇长或街道办科技副主任。本科生前2年安排到乡镇(街道)锻炼。
(二)试用期及职务评聘。所有选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可竞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安排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可安排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三)后续管理。实行有计划的精准跟踪培养模式。
博士研究生:①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期间,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继续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满2年后,表现优秀的,可调任县(市、区)党政班子或相关市直部门副职;②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期满未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担任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满3年,表现优秀的,可调任县(市、区)党政班子或相关市直部门副职。
硕士研究生:挂任科技副镇长或街道办科技副主任2年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适应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即:①回原市直单位工作,表现优秀且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任市直部门公务员岗位;②志愿在基层工作、有发展潜力的,结合个人意愿,可调任乡镇(街道)党政班子副职,进行重点跟踪培养。
本科生:乡镇(街道)锻炼2年期满后,回原市直单位工作,作为储备干部重点培养,表现优秀且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调任市直部门公务员岗位。
六、有关待遇
所有选聘人员在烟台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博士研究生服务期内享受烟台市“优才卡”有关待遇,可按有关规定提供周转住房,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服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烟台市有关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享受副高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待遇,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正高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待遇。一次性发放10万元安家费、4万元购房补贴,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期间,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助。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2万元购房补贴,挂任科技副镇长或街道办科技副主任期间,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月发放1200元生活补助。本科生乡镇(街道)锻炼期间,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月发放800元生活补助。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退还部分费用。
本公告由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788308
0535―6788309(传真)
附件:硕士研究生需求专业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基本上都分配到了市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