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出口买卖要招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直属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唯一授权证明。
3. 投标人或其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国家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或其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自有独立的国际互联网络出口。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6月03日 至 2019年06月1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佛山市如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报名方法:供应商从本项目采购公告网页(附件)下载并填妥《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连同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扫描生成电子文档,于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本公司电子邮箱(foshanruyi@163.com)。由本公司确认后,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报名的供应商。收费账户信息:户名:佛山市如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账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