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和附件组成。编制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时应当注意的事项:(1)招标采购范围要明确(2)设备供货范围要具体(3)技术规范要适用(4)交货进度要求要详细(5)监造、检验、性能验收和试验要求要说明(6)合同价格要求要明晰。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发布招标公告。(1)招标公告(针对公开招标);(2)投标邀请书(针对邀请招标)向3个以上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①招标人名称和地址;②招标项目性质;③项目数量;④实施地点;⑤实施时间;⑥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3)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进行现场踏勘。(4)招标人的保密义务。招标人不得透露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标底必须保密。(5)投标文件的送达: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签收保存。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6)投标文件的拒收: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3、资格审查 。(1)资格预审 (公开招标特有程序资格)。预审不合格不得参加投标。 (2)资格后审(邀请招标一般采用,不合格应作废标处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对投标者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评估投标者的能力。 1、拟定潜在投标人长名单2。
投标者资格审查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③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④业绩。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相同设备或相近设备1~2台(套)两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 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⑥特殊专用设备应重点审查生产制造能力。拥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厂商可视为合格的投标人。3、确定投标人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