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上托关系找人代交社保的确实也有,但是交公积金的从来没听说过,因为代交公积金企业要加倍返还你的!这种陪本生意没有那家企业会做的!而且以上这二种行为都不合法合规!
像你这样的情况根本不需要找别人代交,上班的地方就可以直接搞定,你可以和老板商量一下,办一张从业人员资格证,然后复印三张你老板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带上你的身份证,到当地政府的行政办事中心就可以直接办理社保,医保了,这样做比托别人办,要省心省事多了!而且社保医保的档案凭证都在你自己手里,以后一直按照当地政府的基数交下去就0K了!何乐而不为昵!干嘛要那个代交呢?
我国大多数在个体工商户上班的就业人员,都是按照以上这个方法办理社保医保的,而且还保证你合法合规,不伤老板的半根毫毛,不损老板半毛钱,让你的血汗钱花的明明白白,保你终身无忧!我的回答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找人代缴社保可能还会涉及违法行为,现在己经开始严查代缴社保行为。
失业后向社保局申请了失业保险,后又找到工作,接着买社保,失业金己领取涉嫌骗保吗?该怎么办?
不!申请领取失业金是正常之事。你又重新再就业,必须停止领取失业金,这样新企业单位才能为你继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不然就没有办法投保。你中断领取失业金,今后如果再次失业,你能然可以再次申请领取失业金。这不是骗取领取失业金。
不是骗保,是缴纳了失业保险后,在失业期间应该得到的保障,与诈骗失业保险金风马牛不相及。
谢谢《头条问答老师》邀请。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条件是失业前用人单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和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社会保险法第45条)。
因此,楼主下岗失业后能够领取失业金是完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定条件的。在楼主领取失业金期间或结束时,楼主又就业了,用人单位和本人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这与楼主已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没有关系。在一般情况下,楼主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失业保险中心会自动停发失业保险金。万一没有停发,楼主又去领取了,这也不是骗保。当失业保险中心追回领取的失业金时,退还即可,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骗保属于刑事犯罪。骗保即诈骗失业保险金。诈骗罪的法定条件是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楼主当时确实下岗失业并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就不构成虚构事实的诈骗罪法定条件。
所以,楼主勿须担心此事,好好工作即可。万一有一天失业保险中心通知你退还就业后又领取了失业金问题,按要求退回应退的失业保险金即可,个人不担责。
管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