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管理局,简称为社保局,属于事业单位。
【拓展资料】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增减变动和关系转移;负责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
(三)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具体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进行稽核检查。
(五)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
(六)负责退休职工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保局将来改革的方向:以后事业单位改革实行聘任制,社保局是行使的政府职能,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前景比较好。
三、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前景
当前,我国社保制度现状:
(一)尚有部分人群没有参保,其中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各项保险的比率偏低;
(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还不够顺畅,适应流动性不够;
(三)待遇差距较大,公平性有待提高;
(四)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五)经办管理体制仍然存在部门分割的状况。
未来社保制度发展前景:
(一)预计在“十三五”时期及至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应当从弥补制度缺失、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入手,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群体之间的差距,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沿着公平、普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二)在解除人民生活后顾之忧的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并增进人民的幸福感,切实维护个人的自由、平等与尊严,最终迈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福利社会。
1、人社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简称,由原来的劳动局,人事局合并而来,属于劳动部门,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等。
2、社保局,属于人社局下属一个直管局,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本地区养老保险政策,在人社局的直接领导下,对于本地区的社会保障事业,进行管理,负责有效监督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审核退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