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彩礼费,并不是每一家的父母一样。但也有的老人是为了小孩着想。想让自己的小孩嫁出去那么受苦受累。欠了一屁股账,还是自己的女儿受苦受累。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很多人叫离婚了。才结婚两年,又叫离婚,那是为什么呢?就是彩礼费的问题。彩礼费用多了,欠账也多了。然后女方又想离婚。把那个家搞穷了,就没意思了。搞来搞去,搞成自己的女儿。但广西人也有彩礼费高的。那也是干个人家庭吧。想要为自己过好的日子。要求不要太高。要靠努力一双手挣出来的钱才是现实。要是自己的小孩生活过得好,那多光彩呀。何必结婚一两年又叫离婚。害得男方倾家荡产。希望成事实教训。祝年轻夫妻百年好合。白头到老。做一个贤妻良母。
谢谢邀请;彩礼这个东西照过去来说就是在婚姻上的一个聘礼,按照华夏民族千百年来的风俗习惯,这也是礼尚往来的一个标志,也就是说礼到意到就够了,无疑这是好的优良传统习惯。
在当今的现实社会中,彩礼在婚姻的延续下,经过攀比和跟风,有些越穷的地方,就有地域性的差别,把嫁姑娘要彩礼看成是理所当然,竟然到了居高不下的地步,演变成了在婚姻上的一种陋习,跟买卖婚姻一样,就不可取了。
正如楼主所问,广西彩礼钱是不是最少的这个问题。据老汉耳闻目睹,广西在嫁女儿要彩礼和全国相比较起来,确实是最少的地区之一,比起华北,东北,西北,西南和东南地区来说,可以说是靠前不要彩礼和少要彩礼的省份之一。
在绝大多数的城市里,婚姻是由儿女们做主,父母只起到参考的作用,催婚的现象很少。只要婚姻牵手的双方决定了,男女双方家庭各尽所能,量力而行,共同出资,共同操办儿女们的婚事,基本上没有彩礼和说女方倒贴的语言存在。
在农村的广大区域里,嫁女儿要彩礼的现象有,最多不会超过三万,主要是为了图个吉利,彰显礼尚往来,有理有节的淳朴民风,顺应传统的民俗罢了。要靠嫁女儿发财的,可以说没有!就算有,也是极个别的现象存在。
这里的人们信奉的是:命中有来终须有,命中无来不强求。可以说是个性强的少数民族地区,嫁女儿是要对方看得起女儿和女儿的娘家人,把尊严和颜面看的比命都还要重要。因为在婚姻嫁娶上奉行的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原则。所以有很多人男方给的彩礼越多,女方陪嫁的东西就越多,甚至要高出彩礼的数倍当做陪嫁,娘家人才有面子。
娘家人在经济上腰杆越挺得直挺得硬,这样嫁出去的姑娘,在婆家才有地位,也有话语权,就不会受到歧视。所以很多有多女儿的家庭,父母根本都不希望男方出彩礼。(说的是心里话)否则,嫁女儿都会把他们嫁穷的。
总之,生活在广西的未婚男子,可以说是幸运的,不会被高额的彩礼吓倒。彩礼在这里不是陋习,而是一种礼尚往来的优秀传统。希望能够把这种好的婚姻传统,推向全国去,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