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仍属于社保,不同于商业医疗保险中的有关规定,你可以继续缴纳,交1年保1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就医、报销程序
一、参保居民应携带本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到本市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二、参保居民若康复出院时,仅需付清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即可在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应由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由市医保中心直接对定点医院支付,不需要个人进行垫付,即出院时报销手续就已完成。
三、因病情需要,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治疗,要由主管医生开具居民医保转诊审批表,由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持审批表和本人医保证到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到指定的上级医院诊治(紧急抢救除外,两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医疗费由个人全额垫资,出院后凭以下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1、由我市医保中心批准的转诊证明;
2、出院时由上级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及出院证;
3、住院费用报销票;
4、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
5、住院消费明细汇总清单。
西昌医保申请到成都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转移手续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