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
六个方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出资、向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服务来完成;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力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中央和地方要增加卫生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和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政府投入兼顾医疗服务供方和需方,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二是优化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结构,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对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预算管理。
三是改革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全行业管理,严格医疗机构准入运行、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到2008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到所有农村,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到201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城镇从业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开。
五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体系,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等方式,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完善药品储备,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六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输送和吸收。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定向培养农村适宜卫生人才,制定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工作的优惠政策。培养中医药人才,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