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计算医疗补差的方法:
第一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部分满足享受医保条件(女满20年,男满25年),可按照医保当前缴费额X所差年限计算,如某地方医保目前缴费标准是130/月,退休时男性满25年养老,但因为中断导致医保欠费超过3个月,累计连续缴费年限清零。现在此人退休,医保据连续缴费10年还差8年3个月,因而补缴费用为8X12+3=99个月,补缴金额为99X130=12870元
第二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和医保均不满足退休享受医保条件,则补缴时补缴年限部分按照差额较长的一个来计算,如男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满18年,距离25年差7年,医保已经连续缴费5年,则按照7年而不是5年的标准一次性补缴。另外补缴标准也不是按照固定的医保缴费补缴,而是按照当时的社平工资综合计算,标准是高于上面固定补缴的标准的。
个人建议:由于一次性补缴存在一个问题:一是补缴仅补充不足部分让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但补缴后不计算个人养老和医保年限,补缴的部分不计入养老年限,也不对医保个人账户进行划账,因而一次性补缴对于个人来说损失较大;二是一次性补缴是按照退休时的缴费标准进行一次性补缴,不具备向前的可能,例如一个人从2005年缴费到2010年,05年每月标准100,06年150,07年200,08年250,09年300,10年350,如果顺着缴费,肯定是按照每年不同标准缴费,但如果是一次性补缴,则从05年到10年统一按照10年的350/月标准来计算,费用要比顺着交高很多。第三,13000的计算方式很可能是按照你现在继续缴费,缴费到退休时不足然后一次性补缴来计算的,如果现在不续交,医保年限中断,而且退休时养老可能也达不到标准,到时候13000未必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