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自行车上路,这是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不过问题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又不是指所有的电动自行车,所以,持有电动自行车的用户,大可不必紧张,该骑还继续骑,只要按规定不超标就行。
电动自行车,厂家有造,商家有售,用户有买,行驶在自行车专行路上,或一人独骑,或载人而骑,送孩子上学,购物,办事等等,一年四季市内来回方便而省时,受群众欢迎。所以,只要骑速控制在允许的范围闪,又尊守交通规则,就简单多了。可以说,在当今科技发达,电气化先进,绿色环保的前提下,电动自行车无疑是很受城乡居民欢迎的一个便捷交通工具。顺便说一句,前年我在西欧旅游,看到那里电动自行车很少,不少城市或乡下还在骑摩托车,似有点落后。
长时间以来,太原市市民对电动自行车的可控上路,领取牌照,驾驶培训,现有车辆改装加脚踏板等问题发表了正反等多种意见和建议,因为这关系千家万户的出行,所以,看似小事实为大事,怎样管理,要慎之又慎,不要把好事办好,不要引发公众的批评和吐嘈,反对。
改造电动自行车(加脚蹬),不是百姓自己所能办得到的,必送回厂家实行再改造,如一下作废,厂家又不回收,会给百姓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造成浪费和出行不便啊。至于今后全国各大中城市及城乡该卖出什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我想,国务院工信部,交通部,公安部应协同统一,使厂家有统一标准的产品,那就不是太原市交管部门所能解决的。
最后,我建议我市有关部门多多召开调查会,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专家的,群众的,交管的,厂家的,以便集思广益,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办实。
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不符合国家标准,他就是假货呀。厂家应该假一赔三。工商质检部门哑巴了,你们怎么不站出来说句公道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