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科室的病房、床位等等都是医生向医院“租”的,因为成本都要从医生的工作量里扣。国家医改要求医药分家,医院没有权利进药出药。为方便病人买药,医院只能让药店开到医院里,这并不违法,更是医改的要求。至于医生回扣问题,你大可不必按照医生说的药店去买药,药店多的是,你去哪里买医生控制不了,回扣又从何来?你又有这必要操心么?更何况你没有证据只是猜测。我更想说的是,医院难:医院拿不了药要被骂…难!!!医院进药违法要被上级处罚…难!!!不管在哪里发药医生都要被怀疑、被骂,更难!!!外行管内行,已经把医疗搅得一塌糊涂了,拜托,别把屎盆子再扣到医生头上好不好,给医生一条生路吧……
这种现象首先是医改造成的!药品零差价后,医药零利润,甚至因运输存储员工工资,药品过期等,出现负利润,因此部分医院将药品托管,交给第三方,收取一部分钱(存利润),自身只保留抢救性药品和低价必须药品,当然不排除部分领导在其中牟利,第三方为加大药品销售量,给医生提成。
医院药品零差价肯定不合理,在这个政策推出的第一天我就反对,这根本解决不了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也解决不了“以药养医”的问题。药品零差价,不符合社会经济学规律,不符合物品流通和零售规律,零差价意味负利润,意味包袱,那也一定意味着医院将千方百计甩包袱,不要谈良知,目前一个医院要发展,首先是生存,在经济社会,目前国家拨款不足的情况下,除负担自身社会义务(治病救人)外,必须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实现一定利润,为引进人才,设备更新升级做准备,因此扩大收入,减少支出就是两大方向,很不凑巧,药品销售的零差价就站在减少支出中,被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