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开设药店,打着旗号是便民,实际是医院为了减少处方外流,利益再分配。食堂小卖部等可以作为医疗机构主营业务外的便民企业还能理解,药店与医院药房本身业务冲突,而且很可能不是通过招标程序,有违市场公平,现在让简政放权,医疗机构也在创新改革,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不让开办院内药店,又怕被追责,没人敢承担责任。个人理解。
感觉有点为难人,但病家和医生都不知道究竟怎么改谁主张改的。
通常医院里设置几个药房是长期存在的,方便人民群众。找中医生看病,开了中药处方就得上中药房抓药啊。找西医生看病拿着处方上西药房拿药。这样就分出中药房和西药房了。
大医院没有交几间药房还真不够用。于是就有门诊药房、急诊药房、住院部中心药房以及中药房了。方便了人民群众却加重了医院的经济负担。毕竟各大药房需要配备药师、药剂师,主任副主任、组长副组长……
随着改革的深入,有社保药房、便民药房……医药分家,医院药物零差价,干脆医院就不再进药了。于是就有医生让病人外面买药。
病家也很纠结:在医院买药怕被吃回扣药价高,在外面买药又怕被收提成药价贵。回扣提成都没有,药价依然暴涨!最后还不如回归之前!医改药改几十年原地兜圈。
便民药房和不便民药房,支付方式不一样。跟药师医生没有太大的影响。不便民药房支持医保报销药物,便民药房则是自掏腰包支付。估计今后还是让病家自己出去外面买药,就连告诉病家药名,承担的风险都难以评估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