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手续
(一) 事业单位退休手续
经办人员带退休人员档案资料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审核,再到社保中心7号窗口办理养老金计发手续,需带资料: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通知。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填写退休(职)人员增加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一寸近照1张。
(二) 企业退休手续
1、 企业人员正常退休手续,到市政府办事大厅(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窗口)办理、审核,需带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填写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础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③一寸近照4张。
2、企业两低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保科审核,需带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填写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础信息表,有单位需加盖公章。
④一寸近照3张。
3、自谋(自由)职业者办理退休手续,到临海市就业管理处办理,需带资料:
①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失业保险手册》、档案寄挂单、一寸近照4张、自谋职业证或失业证。
②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企业退休人员基础信息表。
③送市政府办事大厅(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窗口)审核。
(三) 办理时限:当月审批,次月发放。退休人员于次月10号后凭身份证、
退休证到社保中心财务(10 号窗口)领取养老金发放证、存折。
二、 领取丧葬抚恤费手续
离退休职工死亡,经办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社保中心7号窗口办理丧葬抚恤费领取手续:
1、火化证。
2、火化发票。
3、填写离退休职减少申请表,有单位需加盖公章。
4、医保卡。
5、养老金发放证。
6、领取人身份证。
7、办理流程:7号窗口办理→9号窗口审核→10号窗口开取支票。
三、符合遗属定补的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到社保中心窗口办理生活费发放手续:
1、火化证。
2、遗属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户口簿。
3、一寸近照1张。
四、每年5月为年检月,退休人员本人带养老金发放证到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