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2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残联: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1〕18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20〕11号),现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凉山户籍或在凉山州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州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役军人除外)。
二、参保登记
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脱贫人口在识别地办理参保登记,自发搬迁农民在迁入地办理参保登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登记。
三、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和中央、省、州、县(市)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人均筹资总额不低于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差额补助特殊困难人员个人缴费为80元,县(市)财政补助部分实行属地管理由参保地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