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差额补助特殊困难人员个人缴费为80元,县(市)财政补助部分实行属地管理由参保地承担。
二、集中缴费时间:
全日制大专院校集中缴费时间2021年9月1日至10月30日,普通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
三、待遇享受时间:
在集中缴费时间内缴费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享受待遇(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新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在非集中缴费时间缴费的,从参保之日起满90天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个人缴费部分享受全额补助的,自认定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