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
事业单位的婚假与国家相关规定是一致的,一般是享受3天婚假,但是因为各地关于婚假的政策规定都不相同,婚假天数也不相同,各地事业单位的婚假也不相同。
国家婚假相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1―3天。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您好,关于婚假是多少天的问题,不同地区不大一样。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但不同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婚假都是不一样的。
北京市婚假一般是十天。但重庆市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婚假是十五日。
如果之后夫妻有了孩子,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女性职工可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日的产假。
如果在此期间夫妻关系破裂导致离婚,夫妻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先行协商,如无法协商,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会判给女方。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