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优质服务有:
1、组织指导乡便民服务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纳入便民服务大厅的集中管理所有审批、收费服务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
4、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
5、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是什么部门?
它相当于城市的行政综合办事大厅或者城市居民服务中心。所不同的是服务对象的不同。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它的服务对象是农民,是针对农民事物一揽子的综合性办事服务的机构。
农民的一切需要政府办理的事情,都能在这个综合服务中心办得,不用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跑腿,它是由派出所、税务所、环卫所、农林畜牧机构等部门组成。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即便民服务中心。是由政府主办而建立的服务大厅 。行政服务大厅是近年来为方便公众,企业、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服务手续。由政府主办而建立的服务大厅。是乡镇人民政府的办事机构, 接受上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并不断优化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效率。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反映干部作风建设的示范窗口 。
乡镇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与本乡镇各职能单位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对“审管分离”后的行政行为承担审批和监管的法律责任。行政审批与监管的责任划分以审批结果信息的推送和接收为界。审批结果信息推送之前,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履行审批职责;各职能单位接收审批结果信息后履行监管职责。
第五条 在审批和监管过程中,对于需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职能单位相互配合的审批事项,互相征求对方意见、建议,实现行政许可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第六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和本乡镇各职能单位制定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对已划转并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受理审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核准、签章、发文或发件,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配合本乡镇各职能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现场勘察工作。
第八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定期对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建立制度、畅通渠道,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许可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规范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
第十条 按照权责法定、权责对等的原则,严格区分职能单位行政许可行为和正常监管业务工作,各职能单位工作重心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根据法定的审批条件、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承担监管责任,确保管住管好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