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为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毕本人名下交通违法记录已经记满12分,无法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毕本人名下交通违法记录且未记满12分,方可申请参加“学法减分”。但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含6分。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申请参加“学法减分”。有两个以上准驾车型的,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扩展资料:
“学法减分”的相关要求规定:
1、考试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提示驾驶人考试结果,如果考试合格,系统会自动减免记分,并通过手机短信将减免记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通过手机APP的历史记录查询。
2、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警权威解读“学法减分”便民利民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