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1、统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会同法制等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运作制度改革,审定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
2、研究总结行政审批服务的新情况、新经验,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质量;
3、制定和实施行政服务中心及其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
4、为行政服务中心各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有序高效运作;
5、按照精简、效能原则,依法制订并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运作程序;
6、对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办理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同时负责做好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确认和服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受理并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评议、投诉;
8、指导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协调涉及跨部门的行政审批相关事项;
9、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