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观”: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
(二)“四个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的教育;
(三)“三个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
(四)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五)“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道路的认同的教育;
(六)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教育;
(七)“三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教育;
(八)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反对宗教极端势力、反对暴力恐怖势力的教育;
(九)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的教育;
(十)有关民族团结教育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