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对情欲的描写,最好采用委婉一点的表达方式,切不可直白,否则有色情的嫌疑。
贾平凹先生的《浮躁》之所以不受大家的喜欢,就和文中大量赤裸裸性行为描写有关。那些文字的存在,极大地降低了小说的品味,导致小说出版后被禁。
中国人历来喜欢朦胧的美,“犹抱琵琶半遮面”,是欣赏女性美最好的方式。这点,对作者来说尤其重要。总之,情欲描写,最好要悠着点。
谢邀。
情欲的渲染,欲念中人物心里活动刻化,感观描写,行为肢体语言的陈述是情感类文学作品不可缺的组成部分,适度会引起读者共鸣,给作品锦上添花、增色,反之,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引起读者抵触,甚致涉黄,遭禁。于作者读者都不利,例子很多,不一一列举,怕喷。
如何把控尺度,我以一个读者的视角,谈一下肤浅的观点。
国民从一个二十多年前谈“欲”色变到今天趋之若骛,不能不说这个步子迈得确实有些大。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物欲横流。当前有些文学作品,尤其是个别网络作品大有赿雷池之势,为了博取读者,获取流量,情欲描写篇幅过大,细节刻化不堪入目,喧宾夺主。于读者不利,于社会不利。
情欲的描写只是文字作品中的一个辅助、点缀。起到渲泄情感,刻化人物性格,烘托主题的作用,只是佐料,不是大餐。我认为情欲描写主要有三点。
1、感观:这一类描写尺度要把控好,不管你用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的视角,情欲场景中的人场将一览无余的展现在你面前,身材、肤色、眼晴、胸、隐私……眼晴是心灵的窗户,聪明的作者会在眼晴上大作文章,细微剥离。如果确实需要描写隐讳部分,不要太直白,可用灰谐,幽默的语言,手法上用比喻,借代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行为动作:我认为尽量少描述。除非特定的场景需要,比如遭强暴,被污辱,为了刻化坏人的丑恶,歹毒,无耻,可适当宣染,至于情人之间“云雨”,可一笔带过,不必多费脑筋。
3、心里活动:聪明的作者会在心里活动上不惜花血本,着重描写,抽丝剥茧,心是人的灵魂,从一笑一哭,一思一想,举手投足,一笔笔深入,一点点剥离,把人物的思想淋漓尽至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而且,在心里活动描写中尺度较宽,秽色不多,好把控,不涉禁。
其实,随着时代的开放,思想的解放,有些情欲描写,人们也见怪不怪了,熟视无睹了,也许会有人说我在这里大惊小怪,但我还是要说一句,为了下一代,还是把握一下尺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