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字,田字下面一个力,寓意:耕种田地的壮劳力。也就是说,过去也只有男人才有力气耕作土地,男人可以顶天立地有力气。
“男”字偏旁部首的字有:舅、甥、嬲等。“舅”——妈妈的弟弟或哥哥,肯定是个男人。
“甥”——姐姐或妹妹的儿子叫做:外甥,男孩的意思。
因为女人在过去是没有地位的,过去普遍认为,姐姐或妹妹嫁出去了,就是泼出去的水。所以姐姐或妹妹的儿子就叫“外甥”。而哥哥或弟弟的儿子叫“侄儿”,在过去,若是家里没有儿子,一般就将侄儿过继过来,当做是自己的儿子一样。
“嬲”(niao)——两个男人将一个女人夹在中间,调戏的意思。
“女”字,主要是象形字。看着像一个人卑躬屈膝弯腰稽首,形容女人在过去是没有地位的。
“女”字偏旁部首的字比较多,下面就简单地介绍几个。
比如“奸”字。奸字的繁体字是“姦”,在《说文解字》里面有“私”和“窃”的意思,寓意三个女人在一起要么是窃窃私语说私房话,要么就是说东家长西家短。而简体字的“奸”就不难理解了,单单将这个字拆开,就能明白其中的意思。
再比如说“好”字。“好”字,一个是一个“女”字偏旁加上一个“子”字,寓意女人若有了儿子就很好,若生个女孩就不太美满。这只是过去女人社会地位低下时有这种说法,现在生儿生女都一样。
形容女人在过去没有地位的字有许多,比方说妈妈的“妈”字。“妈”字是一个“女”字加上一个“马”字,寓意妈妈在过去就像是在家里“做牛做马”一样,是很累的。即使是现在女人的地位提高了,有许多妈妈还是在家仍然像个老保姆。
现在所知最早的汉字,是殷商时期的甲骨文。
探讨汉字的本义解读,应该从甲骨文入手。
甲骨文中,亦有“男”“女”二字。
“男”。甲骨文中,“男”为左“田”右“力”,或右“田”左“力”。
篆文时期,才演变成了上“田”下“力”。
很明显,这是一个“合体会意字”,以“田”和“力”表示“男人”。
《说文》曰:“男,丈夫也。从田力。言男子力于田也。”
男子,在殷商时期,是农耕劳动的主力,其实从农业革命开始,也就是距今1万年前后,就应该是这样了。
所谓“男耕女织”,这是人类生产方式第一次大变革带来的劳动力的自然分工结果。
殷商,或者还要早的中国先民,很准确地抓住了这一特征,造出了这样的“男”字。
要说的是,“田”为耕田之象形;“力”则为上古主要农耕工具“耒”的象形。“力”之本义是“耒”,工具,但使用耒需要力气,于是演化为“力量”之“力”。
还要说的是,殷商的时候,父系社会逐渐成熟,权利和财产传承,逐渐主要在父系血缘中实现。因此,甲骨文中的“男”,已有“爵位”之义。
如“一期前八.七.一”“一期铁.一三二”“一期京二一二二”等卜辞,其中的“男”,均为殷代“外服”侯田男卫之“男”。
有意思的是,从汉字造字顺序来说,应该是先造出了“女”字后造出了“男”字,这从造字方法和音韵上可以看出。当然,这样的“先后”不会间隔过久。
后来,随着父系社会在制度、观念、习俗等等方面的愈加牢固,“男尊女卑”随之形成了,也就有了“男女”这样的表述顺序。
从实际来看,这样的变化大约从夏代开始。甲骨卜辞中,也明确反映出了这样的变化。这一点后面还要说到。
“女”。甲骨文里,“女”是象形字,“象屈膝交手之人形”。
古代先人造这个字,一定是因为女人多在“家里”或“室内”活动,“屈膝交手”为明显特征,这一特征恰好与“男”字所表现之“力田”明确区别开来。
甲骨文研究揭示,“以人体和人的某一部分形体特征为构字基础”,是甲骨文排在第一位的“造字原则”。
而“根据侧面人体的不同特征造出基本字形”,又排在尚书造字原则所造之字的第一位。
如“人”,侧立直立人形,表示一般之人;“勹(bāo)”,象人侧身匍匐之状;“尸”,象人屈身侧卧之形;“身”,象人妊娠之形;“老”,象人长发而倚杖之形,等等。
“女”字亦属此类。
甲骨文“女”字,或于胸部加“两点”以示“女乳”;或于头部加“一横”以示“头饰”,但皆为“女”义。
后来,“女”字,引申有了“母”之含义。
《说文》中的篆体“女”字,以“屈膝交手”但无“两点”之字为本,解云:“女,妇人也。象形。”而《说文》中的“母”字,以“屈膝交手”但有“两点”之字为本。
甲骨文中的“女”之含义,第一为“男女之女”;第二读为“母”,为“父母之母”;第三读为“母”,为殷先王之配偶;第四读为“母”,为“东母”神祇名。
除去以上主要含义之外,还用于人名、地名;又假借为“毋”,表示“不”;假借为“每”,表示“悔”。
“男”和“女”之造字先后。前面说到,上古先民很可能先造了“女”字,后造了“男”字。
第一个理由,“女”字是与“人”归为一类的初始字,且属于独体象形字;“男”字,则为“合体会意字”,以两个独体象形字组合而成。从“先易后难”原则说,应该可以分出先后。从音韵上说,“女”和“男”声母相同,这叫“一声之转”,亦说明这两个字造字之初便极有可能存在先后的联系。
第二个理由,人类历史一定经历过女性氏族社会,那个时候是绝对“女人优先”的。
国外有个别学者说,考察现在的一些土著民族,没发现有女性氏族社会的痕迹,因此不能证明人类在远古时期曾经过这样一个阶段。
国内一些非专业的人士,也在网上发文,对此说如获至宝。
所谓“传说中往往有历史的影子”。
中国的古籍记载和古汉字中隐藏的信息中,证明女性氏族社会并非仅仅是传说。还不去说现代中国一些少数民族中保留的“走婚”习俗。
《庄子.盗跖篇》云:“神农之世,民知其母,不知其父。”《白虎通义》曰:“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
《说文》专解东汉已不熟悉的先秦古汉字。其在“女部”中,第一个字是“女”,第二个字就是“姓”。
其曰:“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因生以为姓。从女生。”
这说的很清楚了。
“姓”是什么,不靠“拼爹”,而是哪个女人生了你,“因生以为姓”。
接着,许慎就罗列一大串古代注明之“姓”——“姜”,这是神农之姓;“姬”,黄帝之姓;“姞”,周族先人后稷媳妇家之姓;“嬴”,帝少昊之姓;“姚”,虞舜之姓;“妘”,祝融之姓,等等。
所有这些古姓,皆为“女”旁。而且,传说中,很多帝王皆“感天而生”,和他爹无关。
《帝王世纪》载,神农氏炎帝母亲叫妊姒,游玩时见到龙首神灵,觉得有力量注入体内,就怀孕生下了神农氏。
《史记.殷本纪》载,商族先祖名契,母亲叫简狄,在河中洗澡时吞食玄鸟卵,就此怀孕生下了契。
《史记.周本纪》载,周族始祖后稷,母亲叫姜原,看见地上巨人脚印,踩过之后就怀孕生下了后稷。
这些记载,无疑有神话和传说成分,但确实反映了远古上古之民,曾经生活于一种类似于“走婚”的女性氏族婚姻状态之中。
不过,《史记.夏本纪》说:“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云云。
这里透出的信息是,从大禹开始,“以国为姓”,就是以封地为姓,这个时候,人们就不随“母姓”了,而且,第一次有了“有男氏”,亦即“以男为姓”。
商王武丁,有个媳妇叫“妇好”。“妇”不是姓,而是“官职”,应该同于后来的“公侯伯子男”,是专门贵族女子享有的“爵位”。从卜辞看,“妇好”的在武丁时地位相当高,不仅带兵打仗,还参与王室高级决策会议,主持对殷先王的最重要祭祀。
但是到了武丁另一个儿子祖甲即位之后,女贵族们,包括后妃,逐渐退出了殷商政治舞台,再也没有哪位女人再像妇好一样享有那么大权力了。
这恰恰是中国上古时期,从女性氏族社会向父系宗法社会的彻底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