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说的很对,相爱容易相守难,
毫无疑问这个男孩很无情,
他忘记了他的诺言和女孩的付出
有人说过,大多女人都很难去爱上一个人但一旦爱上就飞蛾扑火奋不顾身
但大多男人很容易去爱上一个人,但是也很容易抽离这份感情全身而退
所以我建议女孩一点是不要放百分之一百的爱给一个人,给百分之七十或八十就好,留给自己一点退路。
有时人就是很贱,当你把全部的爱给他,他会弃若敝屣,反而得不到的越想得到
还有女孩或许应该自我检讨下,男孩的事业成功了,那么女孩呢?她就在原地等候男孩他的胜利果实吗?为什么自己不努力,和男孩在同样的高度,也许就是你的不作为,让你们之间存在了差距这或许就是你们分手的原因
十七岁女孩和二十六岁男孩相爱之后同居了家人不同意家人想告男方
法律规定,已满18周岁的男性,对未满18岁女生发生性行为,女的满14周岁,双方自愿就是合法的。
所以女方父母要去告告不来的,在法律上,所谓的自愿,是指个人。父母的意愿并不代表孩子。只要孩子坚持是自愿的,父母也没有办法。
如果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相爱,而女生的父母因爱女心切竟将男生以诽谤罪报了警!该怎么办?
真是没的救的父母,都做到这个份上了,这个时候把支持你的人和朋友都叫出来,和大家理论,跟她父母理论到底,这样的事你们私低下是分不出黑白的,就她父母,白的都能说成黑的 ,不要怕得罪,就算是父母做错了就是错,必须得承认,让亲朋好友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