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凉山州人民政府同意,凉山州提高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将安宁河流域“五县一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30元/月,其余11个国定贫困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00元/月;将全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310元/月。
新标准将惠及全州49万城乡低保对象,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力脱贫攻坚。(凉山州民政局)
近日,经凉山州人民政府同意,凉山州提高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将安宁河流域“五县一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30元/月,其余11个国定贫困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00元/月;将全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310元/月。
新标准将惠及全州49万城乡低保对象,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力脱贫攻坚。(凉山州民政局)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