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外游客除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检查大数据通信行程卡、扫场所码外,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按照“预约、错峰、限流”要求,我景区实行线上预约门票,前往景区的游客朋友请关注“四川省泸沽湖景区”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门票。到达景区请您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码亮码、出示大数据通信行程卡。
2、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14天内无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以行程卡行程轨迹为依据)凉山州内游客: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后凭双绿码通行。凉山州外游客:除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检查大数据通信行程卡、扫场所码外,
3、行程码带星号的游客,境外游客、体温高于37.3度的游客、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疫情发生重点区域旅居史的游客,禁止进入景区。
4、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红黄码、跟确诊病例有相同行动轨迹的游客,不能进入景区。(已到景区的,需就地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规定开展健康管理)
5、2022年1月1日―6月30日为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期,进入景区请勿在户外吸烟,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如何做好疫情自我防护措施?
1、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2、避免接触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如需接触时要佩戴口罩。
3、勤洗手,尤其在手触摸公共设施后、接触动物或动物粪便后。
4、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加强锻炼,规律作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